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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0号)摘要

发布时间:2015-01-13     返回
----以下类型企业可申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
1.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姑苏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专业符合《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落户苏州或在苏州缴纳劳动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以及其他特别优秀的紧缺人才。

----重点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分安家补贴、薪酬补贴两类。
企业引进并签订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可申请安家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具有硕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可申请薪酬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10万元薪酬补贴;具有硕士学位的紧缺人才,给予5万元薪酬补贴。
已获安家补贴的紧缺人才,不再享受薪酬补贴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