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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4号)摘要
发布时间: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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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卫生人才享受苏州市人才开发资金一次性奖励,其中市卫生领军人才奖励40万元,市卫生重点人才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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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的姑苏卫生领军人才,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姑苏卫生重点人才,再给予不少于25万元的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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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卫生领军人才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苏办发〔2010〕58号)享受待遇,并列入“苏州杰出人才奖”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