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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3号)摘要
发布时间: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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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小学教育名家享受市人才开发资金一次性奖励待遇,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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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的省级教育名家,给予
50
万元安家补贴;姑苏教育人才计划的其他引进人才,给予
25
万元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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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苏办发〔2010〕58号)享受待遇,并列入“苏州杰出人才奖”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