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第十届报名截止还有    
首页 > 创业政策 > 人才政策

《苏州市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5号)摘要

发布时间:2015-01-13     返回

 
 
----文化产业领军人才享受苏州市人才开发资金一次性奖励30万元,根据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资助;文化产业重点人才奖励10万元。
新引进的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文化产业重点人才,再给予不少于25万元的安家补贴。
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政策享受资助,不再重复享受以上资助和奖励。
----文化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由企业注册地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发展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优先推荐申报省、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
---- 姑苏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苏办发〔201058号)享受待遇。